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避暑度假区总体规划》的公告
空间结构
整体布局采用“一带两心两侧翼”的集中与分散式的组团布局结构。
一带——山地户外运动组团
两心——北边温泉养生组团和南边山地商务运动组团为中心
两侧翼——沿南部山地商务运动组团中心的西部北部侧翼为依靠依次布置山地风情小镇东区、山地风情小镇西区、拆迁安置区南区、拆迁安置区北区、户外运动大本营组团、酒店及花园商务区及南部社区组团;沿北部温泉养生组团中心的东、西、北部侧翼为依靠依次布置北部休闲配套区和北部社区。各个组团是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分别赋予不同的主题,便于开发与管理。
布局理念
整个项目分南北2大片区,7大板块,12个功能组团。其中有数个住宅组团,住宅组团由若干个度假房村落组成。村落的排布方式尽量采用院落式。村落的边缘界线相对清晰。各个村落配备餐厅、便利店等设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所有村落的形状、大小应作分析,使其更符合实际地形,疏密有致更符合自然生态的要求。
布局方法
- 线型:以游览路线、主要道路、或沿自然边界(山脊线、山脚线)为主要脉络, 建筑群和各种娱乐设施沿一边或两边布置,线的形态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曲线,或者直线和曲线结合,有较强的方向性和动态感。
- 组团型: 功能相关联的部分以组团方式组织到一起, 形成一种较为紧凑的布局方式。各个功能部分分别采用组团布局,组团之间用道路相连。
- 核式组合型: 类似于组团型,但有明显的中心,且其中心至外围有明显的层次性,往往主要建筑居于其中,次要建筑及娱乐设施分布其周围,呈辐射状扩展。
- 散点布置:布局灵活自由,不拘一格,各种设施分开布置,对保护环境有利,适合于地形复杂多变的基地。
综上所述,度假区规划在风貌上与传统小镇保持接近的风格,使游客与到访者能够体验到度假区独特的风格与特色,同时丰富规划内涵,使度假区同时也可以承担现代山地居住小镇功能。
功能布局
依据规划空间结构形态,并结合现状自然地形和生态景观要求,在满足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合理布局各个功能组团,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休闲旅游区模式。
按照区内自然地形的要求,将基地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基地南部包括南部山地商务运动组团、南部社区组团、酒店及花园商务组团、山地风情小镇组团、户外大本营组团和拆迁安置组团。北部地区包括温泉养生组团、北部休闲配套组团、北部社区组团和山地户外运动组团。
南部山地商务运动组团——借助自然山地环境、注入禅文化元素,打造特色山地休闲运动体验区,并依托运动区形成以乡村配套用房为主的山地运动物业聚集区;
温泉养生组团——以原生态自然风情为主题,集温泉洗浴、康体健身、保健养生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养生度假组团,为高端度假人群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保健康疗、养生养心体验。形成北区的旅游服务中心;
酒店及花园商务组团——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便捷的交通联系,形成区域会议、商务及高端消费中心。成为为山地商务运动和康体养生人士配套的公共性服务组团;
山地风情小镇组团——以综合旅游接待、风情体验、中端度假居住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居住组团;
山地户外运动组团——利用七里坪河水系、连绵起伏的山脉等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开发户外运动项目,兼具人工滑雪场、登山攀岩、野外探险等山地特色旅游,成为功能齐全、产品多样的户外运动基地;
北部休闲配套组团——依托北部温泉养生组团,配套布置部分山地特色高尚度假房;
南、北部社区组团——利用山势地形,依山就势,建设符合山地特色的居住社区。
拆迁安置组团——集中安置旅游区内原住村民,以置换宅基地的方式在拆迁安置组团建设兼具川西民居特色及现代化特色的安置住宿区;
户外运动大本营组团——利用地形,开发野战等户外运动项目。
规划规模
七里坪国际避暑旅游度假区规划定位为高端度假居住及商务功能,其居住功能以高尚住宅和村庄安置两部分组成。考虑到本地区为景观资源良好,生态较为敏感区域。适于低密度、低容积率、低建筑高度、高绿化率的“三低一高”开发模式。
规划借鉴国内外生态型旅游度假区建设经验,并考虑到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居住用地规划标准。一类居住用地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35平方米/人,二类居住用地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22平方米/人。根据居住用地布局要求,将本地区的居住用地按照功能分为若干居住组团,如下所示:依据人均居住建筑控制指标,对以上各功能组团进行人口规模测算,最终预测本地区规划总人口约为3.3万人,总户数9433户。
土地利用规划
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绿地(G)、道路广场用地(S)及水域和其它用地(E)等五大类用地组成。规划面积共计1018.0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67.95公顷。总建筑面积153.6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0.15。
规划区综合指标详见 <<综合指标一览表>>。居住用地(R)——规划区内居住用地面积162.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80%。
公共设施用地(C)——规划区内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44.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2.29%。
道路广场用地(S)——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5.1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64%,包括区内道路用地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绿地(G)——规划区内绿地面积15.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7%。主要由公园绿地、景观绿地以及各居住区配套的社区绿地组成。
土地利用结构图。
经济指标表。
总体规划平图布置图。
规划结构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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